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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仲宜复合材料有限公司8万吨/年不饱和聚酯树脂项目(达产)试生产条件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示
日期【2022-04-09 13:26】 共阅:【】次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

               评价类别:试生产安全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山东仲宜复合材料有限公司8万吨/年不饱和聚酯树脂项目(达产)试生产条件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山东仲宜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始建于2011311日,该公司原名为山东明大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577日进行企业名称及法人代表的变更,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山东仲宜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公司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滨北工业园区梧桐九路168号。经营范围: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负责人

翟华昌

项目组成员

沙帅、毕瑶瑶、孙鹏、孙庆轩

报告编制人

翟华昌

报告审核人

衣慧丽

过程控制负责人

史龙

技术负责人

林磊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时间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21.12.25

翟华昌、毕瑶瑶

初访

2022.1.27

翟华昌、毕瑶瑶

勘查

2022.2.8

翟华昌、毕瑶瑶

复查

2022.3.1

翟华昌、毕瑶瑶

专家审查后复查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2.3.9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本评价报告对山东仲宜复合材料有限公司8万吨/年不饱和聚酯树脂项目(达产)的安全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价。评价通过根据《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的要求和作业场所工艺的固有危险、有害特性,本次评价对山东仲宜复合材料有限公司8万吨/年不饱和聚酯树脂项目(达产)的安全工艺设施及外部环境、平面布置、安全管理条件等进行评价

通过对该项目的评价,评价组认为山东仲宜复合材料有限公司8万吨/年不饱和聚酯树脂项目(达产)的安全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88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7]第16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环节安全管理的通知》(鲁安办明电[2015]9号)、《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DB37/T1854-2020)《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试行)》(鲁安监发〔2009〕63号)的安全要求等相关规定。

此外企业还应继续加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所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持续改进,使企业达到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所要求的生产条件

现场勘查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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