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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阳信县华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示
日期【2021-11-15 13:11】 共阅:【】次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安全评价 

项目名称:滨州市阳信县华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滨州市阳信县华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阳信县经济开发区工业九路327号,法定代表人:林道清。公司经营品种有:甲醇、乙醇[无水]、化工轻油(主份石脑油)、煤焦油、稳定轻烃(主份正戊烷)、航空汽油(主份180#溶剂油)、溶剂油(闭杯闪点≤60℃)、甲基叔丁基醚、液化石油气、丙烷、双戊烯、石油醚、异丁烯、异丁烷、气田尾气(主份天然气)、异辛烷、戊烷发泡剂(主份正戊烷)、乙烯、变性乙醇、正丁烷、丙烯、苯乙烯[稳定的]、乙酸仲丁酯、2-丁氧基乙醇、乙酸甲酯、苯酚、2-丙醇(异丙醇)、乙酸[含量>80%]、乙酸溶液[10%<含量≤80%]、正戊烷、石脑油、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1,3,5-三甲基苯、1,3-丁二烯[稳定的]、1-丁烯、2-丁烯、碳五(主份正戊烷)。

项目负责人

翟华昌

项目组成员

成婷、沙帅、孙利强、孙庆轩

报告编制人

翟华昌

报告审核人

林磊

过程控制负责人

史龙

技术负责人

林磊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时间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8.30

翟华昌、成婷

初访、风险分析

9.11

翟华昌、成婷

现场勘察、检查与收集项目资料

9.14

翟华昌、成婷

复查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1年10月13日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

本评价报告对滨州市阳信县华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价。本评价范围仅限于对滨州市阳信县华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在安全管理、经营管理及运行过程中所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等方面,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本项目租赁办公场所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无储存,依托外界进行运输。凡涉及本项目的环保、运输等问题,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不包括在本评价范围之内。

此外企业还应继续加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所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持续改进,使企业达到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所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现场勘查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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