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验收评价
项目名称:烟台市中正石油经营有限公司加油站新建项目 | |||
项目简介:烟台市中正石油经营有限公司加油站新建项目,于2017年8月30日登记备案,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大窑街道办事处石头河村南,法定代表人郭志超,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主要从事成品油的零售(限分公司经营),润滑油、石蜡、沥青、焦炭的销售,该加油站劳动定员5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1人。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均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 |||
项目负责人 | 孙利强 | ||
项目组成员 | (变更后)孙庆轩、沙 帅、毕瑶瑶、翟华昌、王振凤、衣慧丽、史 龙、林 磊 | ||
报告编制人 | 孙利强、王振凤 | ||
报告审核人 | 衣慧丽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史 龙 | ||
技术负责人 | 林 磊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1.1.19 | 孙利强、鞠洪鹤 | 初访、风险分析 | |
2021.2.6 | 孙利强、鞠洪鹤 | 现场勘察、检查与收集项目资料 | |
2021.8.27 | 孙利强、孙庆轩 | 复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1.10.21 | |||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 本评价报告对烟台市中正石油经营有限公司的安全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价。评价过程中通过危险分析辨识出经营过程中主要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通过采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辨识;并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生产过程进行了定性、定量安全分析,找出了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隐患,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对策措施建议。 经过定性、定量评价结果显示,该企业潜在的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噪声、毒物等。企业应重点关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其它爆炸。 通过对该系统现场的检查、评价,评价组认为烟台市中正石油经营有限公司加油站新建项目涉及的建设内容在用地红线范围内,项目周边环境、平面布置符合要求;建设项目采用国内成熟的工艺技术,装置设施安全可靠;安全设施(措施)采纳和落实较好;项目建设遵守了“三同时”要求,满足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安全条件。 此外企业还应继续加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所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持续改进,使企业达到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所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 |||
现场勘查图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