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 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名称: 惠民县宏运石化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加油站经营品种包括柴油及汽油,卧式双层埋地油罐储存,设有25m3汽油储罐1个,25m3柴油储罐1个,按柴油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该加油站折合油储量为37.5m3,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该加油站属于三级加油站。 | |||
项目负责人 | 翟华昌 | ||
项目组成员 | 毕瑶瑶、沙帅、孙鹏、孙庆轩 | ||
报告编制人 | 翟华昌 | ||
报告审核人 | 衣慧丽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史龙 | ||
技术负责人 | 林磊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1年9月1日 | 翟华昌、成婷 | 初访、风险分析 | |
2021年9月11日 | 翟华昌、成婷 | 现场勘察、检查与收集项目资料 | |
2021年9月17日 | 翟华昌、成婷 | 复查 | |
2021年12月14日 | 翟华昌、毕瑶瑶 | 评审后复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1.12.30 | |||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本评价报告对惠民县宏运石化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评价过程中通过危险分析辨识出生产过程中主要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生产过程进行了定性、定量安全分析,找出了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隐患,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对策措施建议。 经过定性、定量评价结果显示,该企业潜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车辆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其他伤害等”,有害因素有:“噪声、化学因素等”。企业应重点关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 通过对该系统现场的检查、评价,评价组认为该公司在本次评价范围内生产系统及配套公用工程辅助生产设施目前在安全管理、外部安全条件、总平面布置、主要装置及设施、公用工程等方面基本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此外企业还应继续加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所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持续改进,使企业达到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所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 |||
现场勘查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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