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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源环氧科技有限公司15000t/a双酚A型电子级环氧树脂、1500t/a电子级酚醛环氧树脂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示
日期【2021-10-26 15:34】 共阅:【】次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

评价类别安全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山东德源环氧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山东德源环氧科技有限公司15000t/a双酚A型电子级环氧树脂、1500t/a电子级酚醛环氧树脂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山东德源环氧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27日,注册地址位于肥城市化工产业园区(石横四村),注册资本金叁仟柒佰万元整,法定代表人李洪军。经营范围:环氧树脂、固化剂、环氧树脂AB胶研发、生产、销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的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现有职工110人,设置了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职卫科,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人,其中1名为注册安全工程师。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岗位和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管理合格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具备与该单位生产安全的相关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57号令)及《关于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3]149号文)的规定,该公司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环氧氯丙烷的使用量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规定的数量,需办理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

赵国忠

项目组成员

翟华昌 沙帅 董雯雯 孙庆轩 孙利强

报告编制人

赵国忠

报告审核人

衣慧丽

过程控制负责人

史龙

技术负责人

林磊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时间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21.07.21

赵国忠、董雯雯

初访、风险分析

2021.07.21

赵国忠、董雯雯

现场勘察、检查与收集项目资料

2021.09.20

赵国忠、董雯雯

复查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1.9.30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8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第591号、645号修订)、《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68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1]第41号)的要求,本评价组对山东德源环氧科技有限公司15000t/a双酚A型电子级环氧树脂、1500t/a电子级酚醛环氧树脂项目进行了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分析其危险、危害因素,并采用安全检查表、危险度评价、个人风险及社会风险计算模型等评价方法对其生产过程进行了定性、定量分析评价,找出了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生产装置自身存在的固有危险,并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对策措施和建议。

山东德源环氧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当地工业布局和城市规划要求;生产装置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八大场所的安全距离满足规定的要求;供水、供电、交通运输、周边环境和自然环境等外部条件能满足生产的要求;采用的工艺技术成熟,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安全、可靠,采取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该企业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了完善的《事故救援应急预案》,并对本评价中心提出的整改对策措施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和计划,从各方面提高了安全意识、加强了安全管理。

经过分析评价,本报告认为:山东德源环氧科技有限公司15000t/a双酚A型电子级环氧树脂、1500t/a电子级酚醛环氧树脂项目的风险程度可接受,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现场勘查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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