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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石莱镇传江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示
日期【2022-01-05 09:39】 共阅:【】次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

评价类别安全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新泰市石莱镇传江加油站

项目名称:新泰市石莱镇传江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新泰市石莱镇传江加油站成立于2010年02月24日,经营地址位于新泰市石莱镇驻地以北200米处,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为董明,经营范围为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乙醇汽油(乙醇汽油实际未经营)。

2018年12月25日,加油站取得泰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放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证书编号:鲁泰危化经[2018]000544号,有效期至2021年12月24日。2021年07月23日,加油站取得泰安市商务局发放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编号:鲁油零售证书第3709023104号,有效期至2026年07月23日。

自上次换证至今,加油站设施未发生变动。加油站现有一座站房,一座加油区罩棚,下设2台双枪加油机、2台单枪加油机,一处埋地罐区(包括1台92#汽油30m3储罐、1台95#汽油30m3储罐、2台柴油30m³储罐(0#、-10#换季),油罐总容积90m³(柴油罐容积折半计算),按照《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该站属于三级加油站。加油站劳动定员8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

项目负责人

赵国忠

项目组成员

翟华昌 沙帅 董雯雯 孙庆轩 孙利强

报告编制人

赵国忠

报告审核人

衣慧丽

过程控制负责人

史龙

技术负责人

林磊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时间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21.9.29

赵国忠、董雯雯

初访、风险分析

2021.9.29

赵国忠、董雯雯

现场勘察、检查与收集项目资料

2021.10.20

赵国忠、董雯雯

复查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1.12.17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

本次评价,评价组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加油站进行了评价,该加油站不符合A类项目要求的隐患共有0项,不符合B类项目要求的事故隐患共有1项。针对该加油站存在的问题,在报告第7章提出了具体的安全对策措施。该单位在评价过程中,积极配合,针对整改措施,认真地进行了落实、整改,评价组按规定对整改情况实地进行了复查。复查情况见第8章《整改情况复查表》。该加油站经过整改后,A项(否决项)及B项(非否决项)全部合格。

评价组在综合分析基础上认为:新泰市石莱镇传江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5修正)》(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要求,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条件。

现场勘查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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