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惠民县惠龙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信息公示
日期【2021-12-10 16:31】 共阅:【】次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 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名称: 惠民县惠龙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该加油站成立于2015年,设有站房、罩棚、罐区等设施,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的划分,该站属于三级加油站。该站油罐均为双层罐,设置1台柴油/92#四枪双油品、1台柴油/92#/95#四枪三油品。该加油站于2018年12月25日取得由滨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鲁滨安经[2018]000213号),有效期至2021年12月28日;于2020年1月20日取得由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3716023047号),有效期至2025年1月21日。该站自上次换证以来,变动情况有:主要负责人由张学成变更为庞昌林,安全管理人员由高立群变更为刘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已取得安全合格证书;2019年新增三次油气回收装置(型号HZJL-30);企业提供的上次换证报告所附的图纸与现场实际总平面布置情况不太一致,企业已委托设计单位重新出具了竣工图纸。加油站周边关系、规模、储罐及主要建构筑物等未发生变化。

项目负责人

翟华昌

项目组成员

毕瑶瑶、沙帅、孙鹏、孙庆轩

报告编制人

翟华昌

报告审核人

衣慧丽

过程控制负责人

史龙

技术负责人

林磊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时间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2171

翟华昌、成婷

初访、风险分析

2021729

翟华昌、成婷

现场勘察、检查与收集项目资料

202182

翟华昌、成婷

复查

2021112

翟华昌、毕瑶瑶

评审后复查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11122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本评价报告对惠民县惠龙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评价过程中通过危险分析辨识出生产过程中主要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生产过程进行了定性、定量安全分析,找出了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隐患,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对策措施建议。

经过定性、定量评价结果显示,该企业潜在的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和坍塌等。企业应重点关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

通过对该系统现场的检查、评价,评价组认为该公司在本次评价范围内生产系统及配套公用工程辅助生产设施目前在安全管理、外部安全条件、总平面布置、主要装置及设施、公用工程等方面基本符合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此外企业还应继续加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所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持续改进,使企业达到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所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现场勘查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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