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
评价类别:现状安全评价
单位名称:新泰市中恒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新泰市中恒能源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新泰市中恒能源有限公司经营地址位于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青云街道金斗路西侧1幢1号(金斗路西骆家庄村东邻),法定代表人郑恩平,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经营范围为汽油、柴油(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机油、润滑油、润滑脂、日用百货、视频、汽车装具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17年6月,储罐由单层罐更换为SF双层罐,并通过竣工验收。2018年3月5日,新泰市中恒能源有限公司取得泰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泰安市应急管理局)发放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许可范围:汽油、柴油,证书编号:鲁泰危化经[2018]000031号,有效期至2021年3月4日,自从上次取证后至今未发生任何改扩建。该加油站建站初期名字为新泰市前进加油站,所有权人为自然人徐勤健。2006年10月31日,徐勤健将该加油站租赁给中国石油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加油站更名称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泰安销售分公司新泰金斗路加油站,租赁期为10年。2017年5月23日,徐勤健将该加油站租赁给郑恩平,加油站名称为新泰市中恒能源有限公司,租赁期为10年。加油站现有规模为:4台自吸式四枪双油品加油机、埋地油罐5台(30m3汽油储罐4台,30m3柴油储罐1台)油罐总容积为135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算),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属于二级加油站。该加油站现有劳动定员8人,配备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消防砂、灭火毯等消防设施。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3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5修正)》、《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安监发[2013]94号)的要求,新泰市中恒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安本安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经营条件进行安全评价。 | |||
项目负责人 | 赵国忠 | ||
项目组成员 | 潘志兴、鞠洪鹤、张海杰、李海瑞 | ||
报告编制人 | 赵国忠 | ||
报告审核人 | 刘斌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孙庆轩 | ||
技术负责人 | 林磊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0.10.22 | 赵国忠、董雯雯 | 初访、风险分析 | |
2020.10.26 | 赵国忠、董雯雯 | 现场勘察、检查与收集项目资料 | |
2020.10.29 | 赵国忠、董雯雯 | 复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0.11.2 | |||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 评价组对现场进行了现场检查,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审核了其提供的有关资料,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安全措施与建议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经过分析评价,评价组认为该站安全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的设置符合要求,从业人员资格可满足加油站安全需要,基础资料齐全;经营储存场所交通便利,周边距离符合要求,站内布局符合规范要求,经营储存条件良好;消防设施、电气设置以及建筑结构基本符合规范要求。 根据安全评价检查表的现场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加油站检查表项目中“A”项全部合格、“B”项全部合格,总体情况符合安全要求。 因此,本报告认为:新泰市中恒能源有限公司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业务的安全条件符合要求,其安全风险程度可接受。希望该站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把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与措施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加油站安全运行。 | |||
现场勘查图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