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验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新泰第十三加油站改建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新泰第十三加油站成立于2001年10月18日,经营场所位于新泰市楼德镇西营,占地面积1570.35㎡。法人代表为宋鹏,企业性质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加油站2001年已经通过消防验收,取得《消防安全许可证》。 根据《关于印发<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17]323号)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要求,对加油站罐区进行改造,将原有的未建防渗罐池的单层油罐改为双层油罐,维修原有站房、罩棚。加油站改造前,建有非承重罐区一座,设15m3油罐4具(2汽2柴),油罐总储量60m,柴油储罐容积折半计入总容积为45m3,为三级加油站。 加油站利旧原有的一座站房、2座辅房,2座罩棚,维修后使用。新设置3台双枪双油品自吸泵加油机(汽油加油枪带油气回收功能),新建一座埋地罐区,包括1台30m³E92#汽油储罐,1台30m³95#汽油储罐、1台30m³柴油储罐,油罐总容积75m³(柴油罐容积折半计算),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该站属于三级加油站。 目前,该站现有从业人员4人,站长和安全管理人员已经过专业培训,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已经过该站内部上岗培训。该站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制定了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救援预案。该站防雷设施经防雷检测部门检测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 赵国忠 | ||
项目组成员 | 潘志兴、鞠洪鹤、张海杰、李海瑞 | ||
报告编制人 | 赵国忠 | ||
报告审核人 | 刘斌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孙庆轩 | ||
技术负责人 | 林磊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0.10.30 | 赵国忠,董雯雯 | 初访、风险分析 | |
2020.10.30 | 赵国忠,董雯雯 | 现场勘察、检查与收集项目资料 | |
2020.12.7 | 赵国忠,董雯雯 | 复查 | |
2020.1.9 | 赵国忠,董雯雯 | 评审会、现场复查 | |
2020.1.15 | 赵国忠,董雯雯 | 复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1.1.18 | |||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9.3.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和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 ①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新泰第十三加油站为三级站,属于改建项目。 ②加油站内加油机、储罐、通气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距离符合《汽车加油与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要求。 ③加油站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及地质条件对加油站不构成较大的危害。 9.3.2.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采纳情况和已采用(取)的安全设施水平 目前加油站采用的安全设施包括:检测、报警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爆设施;作业场所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防止火灾蔓延设施;灭火设施;紧急个人处置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采取的安全设施处于国内较先进水平。 9.3.2.3建设项目使用中表现出来的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和安全水平 加油站试运行过程中,设备运行平稳,工况参数符合工艺及设计要求。仪表控制系统运行正常,操作灵活好用,安全、可靠性和安全水平相对较好。 9.3.2.4建设项目使用中发现的所有设计缺陷及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加油站发现的事故隐患已在对策措施章节提出,企业已做了相应整改,经复查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具体见第9.2节。 9.3.2.5建设项目使用后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范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本评价选择定性、定量安全评价方法,对建设项目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辨识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整改建议,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复查的基础上,分析论证了本项目安全条件及安全生产条件,通过本次评价,本评价组认为: 本项目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安全管理可靠、到位。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新泰第十三加油站改建项目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为了进一步保证建设项目生产的安全运行,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新泰第十三加油站改建项目将本报告中9.2节提出的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落实到安全生产管理中去,以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经营。 | |||
现场勘查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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