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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扬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羧甲基纤维素3万吨项目一期工程生产装置技改安全预评价报告信息公示
日期【2021-08-25 16:02】 共阅:【】次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

价类别:预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山东扬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羧甲基纤维素3万吨项目一期工程生产装置技改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山东扬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23日,公司住所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封路3-37号,注册资本美元30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2020年12月,企业因经营发展原因进行名称变更,企业名称更为山东扬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丁长光。公司占地总面积约61864.2㎡(约92.8亩),经营范围:从事生物基材料制取、羧甲基纤维素系列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及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从事有色金属、金属材料、机械设备、五金工具、塑料产品、钢材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产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从事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扬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配备职工96人,设置了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环部,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已通过烟台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了合格证。

项目主要针对1#CMC生产车间离心分离工序和洗涤工序进行改造、对盐酸罐区、溶剂回收设施区设备进行调整,并更新含盐废水处理装置,主体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化

项目负责人

孙利强

项目组成员

翟华昌、沙帅、成婷、孙庆轩

报告编制人

孙利强

报告审核人

林磊

过程控制负责人

史龙

技术负责人

林磊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时间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21.5.7

孙利强、孙庆轩

初访、风险分析

2021.5.20

孙利强、孙庆轩

现场勘察、检查与收集项目资料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1.8.25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本评价报告对山东扬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羧甲基纤维素3万吨项目一期工程生产装置技改进行了安全预评价。评价过程中通过危险分析辨识出经营过程中主要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通过采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辨识;并采用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评价法对生产过程进行了安全分析,找出了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隐患,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对策措施建议。

经过定性、定量评价结果显示,该企业潜在的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坍塌、车辆伤害、淹溺;其他危害因素还有:噪声和振动、粉尘等。

通过“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对该项目分析评价,该项目中危险程度最大的为火灾、其他爆炸,危险级别为Ⅳ,危险程度为灾难性的;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危险级别为Ⅲ,危险程度为危险的;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噪声、车辆伤害、淹溺、粉尘、坍塌危险级别为Ⅱ,危险程度是临界的。

评价组认为:该技术改造选址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产业政策和布局,总平面布局合理,拟采用的工艺技术路线成熟,设备选型可靠,该项目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措施的基础上,该项目的危险程度可以接受,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该项目在进行设计、施工和生产运行管理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切实落实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保证各项安全设施有效运行。同时,项目在建成后必须对其安全设施进行认真验收,并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保证各项安全设施的有效运行。

现场勘查图像:

初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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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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