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
评价类别:现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山东利晟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氢氟酸储存)项目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山东利晟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25日,住所位于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杨屯镇郭庄村308国道路北,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原许可经营范围:氢氟酸、氟化氢(无水)、氟硅酸、氟化氢铵、氟化钠、氢氧化钠溶液(≤30%)、氢氧化钠、一氯二氟甲烷(R22)、二氟甲烷(32)、三氟乙酸、氟硼酸、氟硅酸铵、三氟乙酰氯、硫酰氯、三氟化硼、三氯乙酸、三氯甲烷、硫酸、盐酸,经营方式为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 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变更:氢氟酸的经营方式变更为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其它不变。 山东利晟商贸有限公司租赁高唐汇隆化工有限公司2间房屋分别作为办公地点及储罐区自控系统控制室,租赁期限自2018年12月01日至2028年11月30日。 山东利晟商贸有限公司购买高唐汇隆化工有限公司18个50m³氢氟酸储罐作为氢氟酸的储存设施,该储存设施所在地位于高唐县杨屯镇郭庄村308国道路北高唐汇隆化工有限公司厂内。 | |||
项目负责人 | 翟华昌 | ||
项目组成员 | 沙帅、鲍文志、张海杰、李海瑞 | ||
报告编制人 | 翟华昌 | ||
报告审核人 | 刘斌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史龙 | ||
技术负责人 | 林 磊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0.7.28 | 翟华昌、沙帅 | 初访 | |
2020.8.1 | 翟华昌、沙帅 | 勘查、现场检查 | |
2020.8.3 | 翟华昌、沙帅 | 复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0.8.18 | |||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 本评价报告对山东利晟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氢氟酸储存)项目的安全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价。评价过程中通过危险分析辨识出经营过程中主要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通过采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山东利晟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氢氟酸储存)项目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辨识;并采用安全检查表评价法对生产过程进行了定性、定量安全分析,找出了山东利晟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氢氟酸储存)项目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隐患,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对策措施建议。 经过定性、定量评价结果显示,山东利晟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氢氟酸储存)项目潜在的主要危险因素为灼烫、中毒窒息、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车辆伤害、火灾爆炸、机械伤害、噪声、淹溺、坍塌等。山东利晟商贸有限公司应重点关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灼烫、中毒窒息、机械伤害。 通过对该系统现场的检查、评价,评价组认为山东利晟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氢氟酸储存)项目在本次评价范围内生产系统及配套公用工程辅助生产设施目前在安全管理、外部安全条件、总平面布置、主要装置及设施、公用工程等方面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的条件。 此外山东利晟商贸有限公司还应继续加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所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持续改进,使山东利晟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氢氟酸储存)项目达到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所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 |||
现场勘查图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