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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恒通油气站有限公司加油站新建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示
日期【2020-09-08 14:29】 共阅:【】次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

价类别:设立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海阳恒通油气站有限公司加油站新建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1)地下油罐区1座:双层卧式储罐5个(30m³汽油储罐3个,30m³柴油储罐2个),潜油泵5台,三次油气回收装置;

2)罩棚1座(含加油岛):罩棚下设置6台加油机(20#/-10#潜泵式双油品双枪加油机、292#/95#潜泵式双油品双枪加油机和292#潜泵式单油品双枪加油机);

3)站房1座;

4)相关配套辅助设施。   

项目负责人

孙利强

项目组成员

鞠洪鹤、刘恕波、张海杰、李海瑞、袁景辉

报告编制人

孙利强

报告审核人

潘志兴

过程控制负责人

孙庆轩

技术负责人

林磊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时间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20.7.12

孙利强、刘恕波

初访、风险分析

2020.7.22

孙利强、刘恕波

现场勘察、检查与收集项目资料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0.8.28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通过对海阳恒通油气站有限公司加油站新建项目的分析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1、该项目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坍塌、起重伤害以及毒物危害、噪声危害等,其中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爆炸、车辆伤害,企业应重点采取措施加强防范。

2、采用“安全检查表”对该项目装置单元进行分析检查,评价结果表明,该项目的工艺设计比较成熟,油品供应、供水、电力、通讯等能够满足建设项目的要求,施工现场针对工艺、设备和消防提出了一定的安全对策与措施,但仍有41项未提到,企业应予以重视。

3、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对该项目装置、公用工程、储存过程中的危险性进行了预先危险性分析评价,通过分析评价,该项目主要危险为火灾、爆炸,危险性等级为Ⅳ级。

4、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规定,该项目危险化学品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不需要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

5、该项目工艺设备未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淘汰类、限制类。

6、通过对该项目实地考察及资料分析,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等法规和规范的要求,评价组认为:该加油站所在地与周边环境的防火距离、站内各设施之间的安全间距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

7、通过对该项目所处位置的雷电、地震烈度、风向等自然条件对该项目的影响分析,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后,该项目自然条件的影响可以接受。

现场勘查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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