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设立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烟台招金励福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烟台招金励福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08日,公司位于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国大路288号,项目总投资143.8万元,其中安全设施投资5.75万元,占投资总额的4%,项目定员4人,为现有员工,主要原料为含硝酸钠8%的废水溶液,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处理废液5000立方米的能力。 | |||
项目负责人 | 孙利强 | ||
项目组成员 | 成婷、张海杰、沙帅、翟华昌 | ||
报告编制人 | 沙帅、孙利强 | ||
报告审核人 | 翟华昌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史龙 | ||
技术负责人 | 林磊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1.1.11 | 孙利强、沙帅 | 初访、风险分析 | |
2021.1.11 | 孙利强、沙帅 | 现场勘察、检查与收集项目资料 | |
2021.6.16 | 孙利强、沙帅 | 复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1.7.1 | |||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本评价报告对烟台招金励福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评价过程中通过危险分析辨识出经营过程中主要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通过采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辨识;并采用安全检查表、危险度评价等评价法对生产过程进行了定性、定量安全分析,提成了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可能存在的隐患,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对策措施建议。 经过定性、定量评价结果显示,该企业潜在的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灼烫、容器爆炸、机械伤害、车辆伤害、淹溺等。 通过对该系统现场的检查、评价,评价组认为本次烟台招金励福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涉及的内容周边环境、平面布置符合要求;采用国内成熟的工艺技术,装置设施安全可靠。 此外企业还应继续加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所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持续改进,使企业达到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所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及时开展“四新”教育等。 | |||
现场勘查图像: 初访、考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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