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现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烟台蓬莱区浩源加油站安全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烟台蓬莱区浩源加油站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登州街道掺驾疃村南206国道路北。投资人纪宝光,站长陈泉东,现有职工8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1人,许可范围: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经营方式: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该加油站于2021年1月21日(因行政区域调整,蓬莱市变更为蓬莱区)换发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为:鲁烟危化经[2021]120020,有效期至2021年7月29日。现申请换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该加油站主要设施有30m3埋地SF双层卧式汽油储罐4个;30m3埋地SF双层卧式柴油储罐2个;双枪加油机4台,单枪加油机4台,储存油品能力折算成汽油为15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等级划分标准规定,该加油站为二级。 | |||
项目负责人 | 孙利强 | ||
项目组成员 | 翟华昌、沙帅、成婷、郭晓东、张海杰 | ||
报告编制人 | 孙利强 | ||
报告审核人 | 刘斌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孙庆轩 | ||
技术负责人 | 林磊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1.6.26 | 孙利强、孙庆轩 | 初访、风险分析 | |
2021.7.2 | 孙利强、孙庆轩 | 现场勘察、检查与收集项目资料 | |
2021.7.6 | 孙利强、孙庆轩 | 复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1.7.8 | |||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本评价报告对烟台蓬莱区浩源加油站的安全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价。评价过程中通过危险分析辨识出经营过程中主要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通过采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辨识;并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生产过程进行了定性、定量安全分析,找出了企业在安全经营方面存在的隐患,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对策措施建议。 经过定性、定量评价结果显示,该企业潜在的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和坍塌等。企业应重点关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其它爆炸。 通过对该系统现场的检查、评价,评价组认为该公司在本次评价范围内生产系统及配套公用工程辅助生产设施目前在安全管理、外部安全条件、总平面布置、主要装置及设施、公用工程等方面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的条件。 此外企业还应继续加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所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持续改进,使企业达到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所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 |||
现场勘查图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