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
评价类别:安全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阳信县城北加油站改造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阳信县城北加油站位于阳信县金阳办事处五里村,成立于2012年10月,法定代表人为刘爱英,主营汽油、柴油零售等业务。为满足汽车能源消费需求、增加企业效益,该加油站进行改造,将4台13m3埋地储罐(2台柴油罐,两台汽油罐)拆除,改为4台30m3的埋地卧式双层储罐(2台柴油罐,2台汽油罐),拆除原有4台单枪加油机,更换4台双枪加油机(0#柴油、-10#柴油、92#汽油、95#汽油),在原有一次、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基础上,新增三次油气回收装置,其他设施不变。 | |||
项目负责人 | 翟华昌 | ||
项目组成员 | 沙帅、成婷、张海杰、李海瑞 | ||
报告编制人 | 翟华昌 | ||
报告审核人 | 刘斌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史龙 | ||
技术负责人 | 林磊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0.8.1 | 翟华昌、成婷 | 初访 | |
2020.8.27 | 翟华昌、成婷 | 勘查 | |
2020.9.2 | 翟华昌、成婷 | 复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0.10.28 | |||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本评价报告对阳信县城北加油站改造项目的安全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价。评价通过根据《山东省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的要求和作业场所工艺的固有危险、有害特性,本次评价对阳信县城北加油站改造项目的安全工艺设施及其站址外部环境、平面布置、安全管理条件等,以安全检查表法进行评价。 通过对该系统现场的检查、评价,评价组认为该加油站改造项目的安全验收条件符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645号)、《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版〕》(GB50156-2012)的安全要求等相关规定。 此外企业还应继续加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所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持续改进,使企业达到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所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满足安全评价的验收条件。 | |||
现场勘查图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