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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信县城北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示
日期【2021-07-06 16:52】 共阅:【】次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

价类别:现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阳信县城北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阳信县城北加油站位于阳信县金阳办事处五里村,成立于201210月,法定代表人为刘爱英,主营汽油、柴油零售等业务。加油站经营品种包括柴油及汽油,卧式双层埋地油罐储存,设有30m3汽油储罐2个,30m3柴油储罐2个,按柴油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该加油站折合汽油储量为90m3,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版〕》(GB50156-2012),该加油站属于三级加油站。

项目负责人

翟华昌

项目组成员

沙帅、成婷、张海杰、李海瑞

报告编制人

翟华昌

报告审核人

刘斌

过程控制负责人

史龙

技术负责人

林磊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时间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20.9.1

翟华昌、成婷

初访

2020.9.30

翟华昌、成婷

勘查

2020.10.12

翟华昌、成婷

复查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0.11.5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本评价报告对阳信县城北加油站的安全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价。评价通过根据《山东省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的要求和作业场所工艺的固有危险、有害特性,本次评价对阳信县城北加油站的安全工艺设施及其站址外部环境、平面布置、安全管理条件等,以安全检查表法进行评价

通过对该系统现场的检查、评价,评价组认为该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第 645 号修订)、《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安监发〔2013〕94号)、《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版〕》(GB50156-2012)的安全要求,具备发证条件。

此外企业还应继续加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所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持续改进,使企业达到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所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现场勘查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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