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预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烟台市回力加油站迁建加油站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烟台市回力加油站成立于2001年12月7日,投资人为赵海清,公司类型:个人独资企业,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肥大街12号302室。经营范围:零售润滑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加油站拟设置员工12人,其中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 烟台市回力加油站(原名:烟台市福山区回力加油站)为了积极配合烟台市政府规划的要求,将原坐落于烟台市福山区福新办事处(北车家村南)的烟台市福山区回力加油站迁建于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B-16小区地块,北京中路以西、合肥大街以北。 | |||
项目负责人 | 孙利强 | ||
项目组成员 | 鞠洪鹤、鲍文志、张海杰、李海瑞、潘志兴 | ||
报告编制人 | 孙利强 | ||
报告审核人 | 刘斌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孙庆轩 | ||
技术负责人 | 林磊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0.12.25 | 孙利强、孙庆轩 | 初访、风险分析 | |
2020.12.25 | 孙利强、孙庆轩 | 现场勘察、检查与收集项目资料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1.2.8 | |||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本评价报告对烟台市回力加油站迁建加油站项目进行了设立安全评价。评价过程中通过危险分析辨识出经营过程中主要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通过采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辨识;并采用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危险度评价等评价法对生产过程进行了定性、定量安全分析,找出了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 在的隐患,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对策措施建议。 经过定性、定量评价结果显示,该企业潜在的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坍塌、起重伤害、容器爆炸以及毒物危害、噪声危害、电焊烟尘等,其中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其他爆炸、车辆伤害,企业应重点采取措施加强防范。 通过“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对该项目装置、公用工程、储存过程中的危险性进行了预先危险性分析评价,该项目主要危险为火灾、其他爆炸,危险性等级为Ⅳ级。 经过对主要生产装置和储存单元进行分析评价,该项目汽、柴油装置单元的危险度等级分别为Ⅰ级(高度危险)、Ⅲ级(低度危险)。 通过对该系统现场的检查、评价,评价组认为拟迁建加油站项目选址满足要求,周边环境符合要求,总平面布置合理,设备设施安全可靠,工艺技术成熟,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要求,拟迁建加油站项目设立可行 为了确保该工程建设后的安全运行,建议工程设计、施工建设、经营单位在进行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切实落实本安全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各项安全建议措施,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同时,项目在建成后必须对其安全设施进行认真验收,并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保证各项安全设施的有效运行。 | |||
现场勘查图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