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设立安全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烟台裕百兴气体有限公司二氧化碳、氧气、氩气气瓶充装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200m2,该项目利旧车间三个(使用范围详见附件总平面图土地证范围线),拟新建气瓶充装间一个,总建筑面积约393m2,购置安装20m3二氧化碳储罐和氧气储罐各一个,10m3氩气储罐一个,防爆阀、汽化器和低温泵各3个以及汇流排、充装头、工艺管线等配套设备设置,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分装瓶装气体约15000瓶。 该公司与莱州市沙河镇河贾家村委会签订有土地租赁合同,租赁土地约1200m2,合同有效期自2002年12月31日至2052年12月30日,在有效期内;其中,沙河镇河贾家村委会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鲁(2020)莱州市不动产权第0009888号,宗地面积为5984.19m2,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次烟台裕百兴气体有限公司二氧化碳、氧气、氩气气瓶充装建设项目所在厂区租赁土地包含在该宗地面积内。拟建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工业园区。不动产权证书及租赁合同详见附件。拟建项目规划、用地符合要求。 烟台裕百兴气体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5日取得了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020-370683-59-03-079671,建设起止年限是2020年至2021年,拟建项目建设内容与备案证明一致。 | |||
项目负责人 | 孙利强 | ||
项目组成员 | 鲍文志、张海杰、鞠洪鹤、潘志兴 | ||
报告编制人 | 孙利强 | ||
报告审核人 | 刘斌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孙庆轩 | ||
技术负责人 | 林磊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1.1.4 | 孙利强、鞠洪鹤 | 初访、风险分析 | |
2021.1.4 | 孙利强、鞠洪鹤 | 现场勘察、检查与收集项目资料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1.5.6 | |||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本评价报告对烟台裕百兴气体有限公司二氧化碳、氧气、氩气气瓶充装建设项目进行了设立安全评价。评价过程中通过危险分析辨识出经营过程中主要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通过采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辨识;并采用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等评价法对生产过程进行了定性、定量安全分析,找出了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隐患,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对策措施建议。 经过定性、定量评价结果显示,该企业潜在的主要危险因素为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噪声、灼伤等。企业应重点关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 评价组在综合分析以上评价结果后认为:该项目选址符合规划,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合理,拟选用的工艺成熟、设备安全可靠。从安全角度分析,采取的安全设施和措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要求,拟建项目可行。 为了确保该项目建设的安全运行,建议该项目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在进行设计、施工等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切实落实本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各项安全建议措施,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同时,项目在建成后必须对其安全设施进行认真验收,并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保证各项安全设施的有效运行。 | |||
现场勘查图像: 初访考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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