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现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栖霞市太东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栖霞市太东加油站位于栖霞市松山街道河南夼村01,为独立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为王国龙,该站主营汽油、柴油、润滑油的零售等业务,从业人员5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1人,技术管理人员1人。 栖霞市太东加油站主要负责人王国龙和安全管理人员王国茂于2019年12月31日参加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复审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加油站目前设置6个埋地储罐,2个30m3汽油储罐和4个30m3柴油储罐,该加油站总储油能力折算成汽油120m3(柴油折半计),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属于二级加油站。 栖霞市太东加油站于2018年3月23日取得原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局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日期为2018年3月23日至2021年3月22日,证书编号为鲁烟危化经〔2018〕050005,本次为申请换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019年9月11日换发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编号为:油零售证书第3706093063号,有效期至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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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孙利强 | ||
项目组成员 | 鞠洪鹤、刘恕波、张海杰、潘志兴 | ||
报告编制人 | 孙利强 | ||
报告审核人 | 刘斌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孙庆轩 | ||
技术负责人 | 林磊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1.3.9 | 孙利强、刘恕波 | 初访、风险分析 | |
2021.3.10 | 孙利强、刘恕波 | 现场勘察、检查与收集项目资料 | |
2021.3.15 | 孙利强、刘恕波 | 复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1.3.16 | |||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本评价报告对栖霞市太东加油站的安全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价。 现将本次评价的结论汇总如下: 1、该加油站为二级加油站,站址、周边环境和总平面布置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规定。 2、该加油站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化学因素等。该加油站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存在的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3、该站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过专门培训,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5修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规定。 4、本次评价,评价组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加油站进行了评价,该加油站不符合A类项目要求的隐患共有0项,不符合B类项目要求的事故隐患共有1项。针对该加油站存在的问题,在报告第7章提出了具体的安全对策措施。该单位在评价过程中,积极配合,针对整改措施,认真地进行了落实、整改,评价组按规定对整改情况实地进行了复查。复查情况见第8章《整改情况复查表》。该加油站经过整改后,A项(否决项)及B项(非否决项)全部合格。 评价组在综合分析基础上认为: 栖霞市太东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安监发〔2013〕94号)、《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安全要求,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条件。 | |||
现场勘查图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