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现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阳信县华安平泰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阳信县华安平泰商贸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河流镇鲁北大市场以南加气站院内。法定代表人为杨海强,主要经营的危险化学品有:2-氨基吡啶、3-氨基吡啶、4-氨基吡啶、2-氨基丙烷、1,2-苯二胺、1,3-苯二胺、1,4-苯二胺、1,2-苯二酚、1,3-苯二酚、1,4-苯二酚、吡啶、2-丙醇、2-丁酮肟、2,4-二甲基吡啶、3,5-二甲基吡啶、N,N-二甲基甲酰胺、1,2-二氯苯、甲醇钠、2-甲基吡啶、3-甲基吡啶、甲基三氯硅烷、硫酸羟胺、2-氯吡啶、氢溴酸、4-硝基甲苯、乙醇[无水]、乙醛、乙醛肟、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硫氢化钠、S-甲基-N-[(甲基氨基甲酰基)-氧基]硫代乙酰胺酸酯、硫酸二甲酯。 | |||
项目负责人 | 翟华昌 | ||
项目组成员 | 沙帅、成婷、李海瑞、张海杰 | ||
报告编制人 | 翟华昌 | ||
报告审核人 | 刘斌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史龙 | ||
技术负责人 | 林磊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1.3.6 | 翟华昌、成婷 | 初访、风险分析 | |
2021.3.11 | 翟华昌、成婷 | 现场勘察、检查与收集项目资料 | |
2021.3.12 | 翟华昌、成婷 | 复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1.3.17 | |||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本评价报告对阳信县华安平泰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价。评价过程中通过危险分析辨识出经营过程中主要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通过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生产过程进行了定性、定量安全分析,找出了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隐患,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对策措施建议。 经过定性、定量评价结果显示,该企业潜在的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和坍塌等。企业应重点关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其它爆炸、机械伤害。 通过对该系统现场的检查、评价,评价组认为该公司在本次评价范围内生产系统及配套公用工程辅助生产设施目前在安全管理、外部安全条件、总平面布置、主要装置及设施、公用工程等方面符合各项安全生产条件。 此外企业还应继续加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所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持续改进,使企业达到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所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 |||
现场勘查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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