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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信县河流镇鑫通加油站埋地罐区改造工程专项验收评价报告信息公示
日期【2021-02-25 09:53】 共阅:【】次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

      评价类别:验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阳信县河流镇鑫通加油站埋地罐区改造工程专项验收评价报告

目简介:阳信县河流镇鑫通加油站位于滨州市阳信县河流镇阳城八路以南,鲁北大街以西,成立于2017年5月3日。本次改造由山东众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并进行了罐区改造设计,由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加油站罐区改造工程,现已建成、竣工。本次改造内容为::原-10#柴油罐储存介质变更为储存92#汽油,该罐利旧,该罐附带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监测系统和双层罐防渗漏检测仪利旧;加油区原-10#双枪加油机拆除,更换为92#/95#双枪加油机,原92#/95#汽油双枪加油机拆除,更换为92#/92#/95#/95#/四枪加油机。该罐通气管新增一条管线接入三次油气回收系统。

项目负责人

翟华昌

项目组成员

沙帅、成婷、张海杰、李海瑞

报告编制人

翟华昌

报告审核人

刘斌

过程控制负责人

史龙

技术负责人

林磊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时间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21.2.3

翟华昌、成婷

初访、风险分析

2021.2.6

翟华昌、成婷

现场勘察、收集资料

2021.2.8

翟华昌、成婷

核查

2021.2.19

翟华昌、成婷

评审后检查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1.2.21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本评价报告对阳信县河流镇鑫通加油站的安全状况进行了验收评价。评价通过根据《山东省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的要求和作业场所工艺的固有危险、有害特性,本次评价对阳信县小桑乡广通加油站的安全工艺设施及其站址外部环境、平面布置、安全管理条件等,以安全检查表法进行评价

通过对该系统现场的检查、评价,评价组认为该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第 645 号修订)、《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安监发〔2013〕94号)、《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版〕》(GB50156-2012)的安全要求,具备发证条件。

    此外企业还应继续加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所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持续改进,使企业达到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所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现场勘查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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